本公告由中共天长市委社会工作部解释(咨询电话:0550-7893306)
报名、考试等问题由天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咨询电话:0550-2510020、2510021)
关于岗位计划表、社区专职工作者薪资待遇等问题由天长市千秋街道办事处、广陵街道办事处解释(千秋:0550-2609142、广陵:0550-2609005)
天长市千秋街道办事处、广陵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资格复审的通知
根据《天长市千秋街道办事处、广陵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规定,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9月20日(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地点:天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会议室(天长市广陵中路58号海关大楼),联系电话:0550-2510020、0550-2510021。
三、所需材料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需按《天长市千秋街道办事处、广陵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规定,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笔试准考证、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考生本人签署的诚信承诺书(附件2)和报名网站上自行下载打印的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不得弄虚作假。
四、其他事项
资格复审工作全部结束后,将在“普众互联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天长市”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请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及时关注,并在指定时间内登录“普众互联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天长市”缴纳面试费用及打印《面试通知书》。
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五、特别提示
1.考生资格复审时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且与本人网上报名填写信息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聘用等资格。
2.原则上须考生本人按时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请考生随时关注“普众互联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天长市”,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附件1:天长市千秋街道办事处、广陵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附件2:诚信承诺书
天长市千秋街道办事处、广陵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天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