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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市千秋街道办事处、广陵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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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0550-2510020、2510021
千秋:0550-2609142、广陵:0550-2609005

天长市千秋街道办事处、广陵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资格复审的通知

根据《天长市千秋街道办事处、广陵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规定,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8月2日(周三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地点:天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会议室(天长市广陵中路58号海关大楼),联系电话:0550-2510020、0550-2510021。

三、所需材料

1.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需按《天长市千秋街道办事处、广陵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规定,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笔试准考证、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考生本人签署的诚信承诺书(附件2)和报名网站上自行下载打印的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2.属国家规定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除按照招聘公告资格复审中应提供的材料外,现场还需同时提供本人自毕业以来社保缴纳情况及由本人签署的《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附件3),承诺在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3. 以“服务基层项目”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须提供服务基层的证书(鉴定表),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鉴定表)或相关证明材料。

4. 以“退役大学生士兵”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须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不得弄虚作假。

四、其他事项

资格复审工作全部结束后,将在“普众互联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天长市”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请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及时关注,并在指定时间内登录“普众互联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天长市”缴纳面试费用及打印《面试通知书》。

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五、特别提示

1.考生资格复审时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且与本人网上报名填写信息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聘用等资格。

2.原则上须考生本人按时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请考生随时关注“普众互联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天长市”,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附件1:天长市千秋街道办事处、广陵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附件1:天长市千秋街道办事处、广陵街道办事处补充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资格复审人员名单(1).xlsx

附件2:诚信承诺书

附件2:诚信承诺书(3).doc

附件3: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

 附件3: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1).doc

 

天长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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