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由天长市民政局解释(咨询电话:0550-7770436)
报名、考试等问题天长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解释(咨询电话:0550-2510020、2510021)
关于岗位计划表、社区专职工作者薪资待遇等问题由天长市千秋街道办事处、广陵街道办事处解释(千秋:0550-2609142、广陵:0550-2609005)
监督举报电话:0550-7770000(天长市纪委监委信访室)
为补充工作人员,根据《关于加快推进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通知》要求,天长市千秋街道办事处、广陵街道办事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由天长市民政局、天长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共同组织实施,纪检监察机关实施监督。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三、招聘计划
天长市千秋街道办事处、广陵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35名,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于8月31日起同时在天长人民政府网(http://www.tianchang.gov.cn/)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
四、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大专及以上)的应届高校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0周岁以下”为“1991年9 月1日(含)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应届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证书的2022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年、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0年、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网络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普众互联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天长市(http://tianchang.pzhl.net)”。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6日9:00至9月29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报考人员登录天长市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经短信验证后,认真阅读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天长市千秋街道办事处、广陵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后,9月30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普众互联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天长市”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9月30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10月2日16:00前登录天长市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2022年10月5日12: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六、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内容:政治(含时政)、经济、法律、管理、科技、人文和省情等,考试时限为120分钟,分值为100分。
考试时间为2022年10月23日(星期日)(如因疫情等特殊因素影响需调整,另行通知)。
上午 08:30—10:30 《公共基础知识》
考试当天“安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考生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后在“普众互联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天长市”查询笔试成绩。阅卷分数采用计算机自动合成,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接受查分申请。
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人选按照应聘人员《公共基础知识》成绩确定,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2:1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选。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属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还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等相关材料所在单位证明,或服务基层项目相关证明材料,或退役大学生士兵相关证明材料(参考第3条),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
八、面试
1.面试组织。面试工作由天长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组织实施。
2.面试的形式和程序。面试根据招聘岗位要求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顺序以当日现场抽签顺序确定。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
九、考试总成绩计算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占60%)与面试成绩(占40%)的合成。笔试、面试及考试总成绩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10天内在“普众互联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天长市”公布。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考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考试总成绩需达到60分。低于考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按照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与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形式确定。
十、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天长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统一组织,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规程执行。
体检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三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十一、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天长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十二、纪律与监督
1.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 “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2.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规定》和《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要求,严格执行人事考试政策,规范考试程序,严明考试纪律。
本公告由天长市民政局解释(咨询电话: 0550-7770436)。
报名、考试等问题天长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解释(咨询电话:0550-2510020、2510021)。
关于岗位计划表、社区专职工作者薪资待遇等问题由天长市千秋街道办事处、广陵街道办事处解释(千秋:0550-2609142、广陵:0550-2609005)。
监督举报电话:0550-7770000(天长市纪委监委信访室)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天长市千秋街道办事处、广陵街道办事处补充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计划表》
天长市民政局
天长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2年8月31日